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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逢開學季,一些家長為讓孩子能上好學校,不惜花重金托人情“走關(guān)系”解決孩子的入學問題。殊不知,騙子也盯上了這一“市場”,利用家長們愛子心切的心理,以辦理入學為幌子騙取錢財。近日,涪城區(qū)人民法院就開庭審理了一起這樣的詐騙案件,兩名被害人共計被騙上百萬元。 2022年7月,邱先生為了給孩子辦理轉(zhuǎn)入綿陽某學校事宜,經(jīng)朋友介紹認識了中間人駱某。2022年8月,駱某找到女子李某,李某在沒有任何渠道也從未成功辦理學生入學的情況下,向他們謊稱可以辦理孩子轉(zhuǎn)學事宜。隨后,李某以收取建校費、學雜費以及學校領(lǐng)導(dǎo)需要資金為由,騙取被害人邱先生69萬余元。相同的戲碼,也發(fā)生在另一名被害人唐先生身上。 經(jīng)審理查明,2022年7月至10月期間,被告人李某冒充某學校招生辦老師身份,謊稱有能力辦理學生入學,偽造虛假的學校建校費、學費收據(jù)和入學通知書照片,電話告知被害人邱先生、唐先生其子女已被學校錄取。李某通過自己的兩個微信號,分別扮演學校的兩個老師,建立微信群和被害人聊天,騙取被害人共計109萬余元,用于歸還個人借款、生活耗用。其中,邱先生被騙69萬余元,唐先生被騙40萬余元。 法院認為,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虛構(gòu)能夠辦理學生入學的事實,隱瞞真相,騙取學生家長財物,數(shù)額特別巨大,其行為已構(gòu)成詐騙罪。其行為不僅造成兩名學生家長損失上百萬元,且嚴重擾亂了綿陽地區(qū)的招生秩序,影響整個社會的公平和綿陽教育的良好形象。最終,法院判決被告人李某犯詐騙罪,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,并處罰金15萬元,同時退賠兩位被害人全部損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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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9-12 19:19 上傳
法官提醒>>> 每逢入學季,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家長著急心理和對入學政策不熟悉等弱點,打著“有關(guān)系”的幌子,騙取家長們信任。其實,這樣的詐騙案件經(jīng)常上演: 2022年5月至7月,家住涪城區(qū)的被告人楊某某稱“有門路”可以幫助家長辦理子女入學及幼兒園當老師,5名被害人被騙14萬元; 2021年1月至7月,三臺男子謝某謊稱有“關(guān)系”,能幫人辦理子女跨區(qū)域讀書,騙取16名被害人共計31萬元… “發(fā)生這樣的騙局,一來是騙子抓住了家長迫切的心理,另一個就是行騙招數(shù)不斷更新!备⒊菂^(qū)人民法院法官王毅飛提醒家長們,不要過度迷信所謂的“好學!,既然心儀的學校一席難求,不妨改變思路,畢竟從小培養(yǎng)孩子良好的學習習慣、學習方法更為重要,對擇校的盲目執(zhí)著容易被不法分子鉆了空子。如果要給孩子辦理上學或者是轉(zhuǎn)學,應(yīng)向教育部門、校方咨詢,按照合法、正規(guī)途徑辦理入學手續(xù),不要輕信騙子謊言。(轉(zhuǎn)自綿陽日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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